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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動養老金融健康發展

劉志曉

2025年04月07日08:31    來源:光明日報

做好養老金融大文章是黨中央作出的前瞻性重大戰略部署。自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以來,養老金融受到社會各界的熱切關注。2024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金融支持中國式養老事業 服務銀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加快建立養老金融工作落實機制,服務銀發經濟高質量發展﹔2025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導意見》,為養老金融落實落地提供了根本遵循。養老金融不僅成為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的議題,也成為各地搶抓銀發經濟新增長極的關鍵突破口。

人口老齡化是一個長周期的經濟社會常態現象,深刻影響著社會生產方式、收入分配、消費結構等國家整體發展格局,既是我國人口發展面臨的重點、難點、熱點、焦點,也是經濟社會發展新的戰略出發點和增長極。一方面,龐大的老年人口規模為我國養老保障體系的穩健運行帶來巨大壓力,需要充分發揮養老金融的跨期資源配置功能,對當前的“三支柱”養老保障體系進行有效補充。另一方面,銀發經濟浪潮正席卷全國,尤其在數字化引領下,需要養老金融的全面跟進與支持。就國家和社會而言,深入研究人口老齡化背景下金融發展與經濟轉型、產業升級、社會保障、醫療健康之間的關系,通過金融政策扶持、政策傾斜等具體舉措,明確養老金融與重點領域協同發展,引導資本市場提前布局薄弱環節和空白地帶。就個體而言,立足全生命周期,把握個體老年期的相對“延長”與教育、就業、健康、養老等社會生產和生活各個方面的內在聯系,強調做好養老准備的重要性。在普遍“長壽”的社會背景下,不僅要解決當前老年人金融參與問題,還要教育和引導人們關注老齡與金融的關系問題,從小樹立和培養金融知識學習意識、養老儲備意識、積極參與金融活動的意識。

多渠道打破流動性約束

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提高老年人收入水平。以現代金融手段充盈養老金,通過提高養老金覆蓋率、適當適時提高養老金發放基數,平衡不同群體養老金差異,適度向中低保障人群傾斜,調節城鄉養老體系差距,是提升老年人收入、保障老年消費的關鍵。同時,繼續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的有效銜接,提高基本醫療保險保障水平,大力發展老年人商業保險,鼓勵和引導保險公司針對老年病、慢性病等開發適老商業保險產品,推廣和普及長期照護保險、商業養老保險項目等險種,充分發揮商業保險的“老年健康風險屏障”作用。

鼓勵老年人參與經濟活動,拓寬老年人增收渠道。退休后的老年人面臨社會角色的轉換,疾病、失能、孤獨等風險加劇,擁有穩定的經濟基礎和收入來源是其參與社會活動的基本前提。在完善老年經濟保障制度建設的基礎上,搭建老年人直接參與經濟活動的平台,營造老年友好型經濟社會環境,引導老年人尤其是經驗型、技術型、學術型退休老人繼續在各自領域發揮余熱,鼓勵老年人社會兼職,拓寬收入渠道,在實現個人人生價值的同時,為社會作出更大貢獻。

靈活有效運用金融工具,增強老年人資產流動性。房產等固定資產佔據了家庭資產尤其是老年家庭資產的絕大部分,該類資產“長期趴賬”,不能隨時變現以滿足老年期資金流通和全生命周期的效用最大化,加劇了老年人的流動性約束。應積極開發創新型金融工具,探索老年人“固定資產變現”在我國的實現路徑和推廣可能性。充分考慮老年人城鄉、地域、代際的差異,因地制宜、因俗而異,實現老年消費由“能”向“敢”再向“樂”的轉變,從根本上解除老年人消費顧慮,滿足老年人多樣性消費需求。

多路徑完善養老金融發展環境

大力開展老年金融教育,提升老年人金融素養。引導老年人學習金融知識,掌握參與金融實踐活動的必備技巧和金融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結合老年人金融需求,依托老年大學、老年活動中心、老年實踐基地等多元化平台,大力宣傳電子銀行、銀行儲蓄卡、信用卡、住房反向抵押貸款、理財產品、基金投資等金融知識,提高老年人對互聯網金融、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型金融媒介的了解,認清新型金融工具的本質和使用技巧。側重反面警示教育,結合當前典型金融詐騙案例,深度梳理和揭示金融詐騙者的慣用伎倆,引導老年人樹立防范意識,理性參與金融市場,拒絕高利誘惑,規避金融陷阱,做好風險防范措施。同時注重城鄉、區域金融發展的協調性、普惠性、創新性,提供多元化老年金融教育平台,形成城鎮與農村、東部與西部老年人金融素養協同提升的良好局面。

不斷創新養老金融產品和服務。推進以銀行、証券、保險等機構為主導的金融主體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充分調動供給方的積極性,推廣和普及創新型金融工具的運用,促進二級市場的發育與完善。結合老年人養老需求以及風險偏好、城鄉差異等特點,不斷探索和創新金融產品,開展新的商業模式,針對性地開發養老金融產品和服務,降低老年人金融參與門檻,從廣度和深度上提高老年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可得性,滿足人民多樣化養老金融需求。

以監管促協調,推動養老金融健康有序發展。目前我國建立了極具中國特色的金融綜合監管協調機制,各項工作高效運行,為老齡社會條件下金融創新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在養老金融深度發展過程中,要充分發揮中央金融委員會的協調機制優勢,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証監會等金融監管機構為依托,加強與養老基金、企業年金、房地產企業等主管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探索和創新養老金融業務運行機制,提高監管效率,明晰服務標准,嚴格業務范圍,規范業務流程,優化申訴渠道,建立健全養老金融市場機制,推動養老金融走上規范、穩定、深入、高效、持續發展的道路,防止養老金融參與者陷入非法集資、高利貸等金融陷阱,降低老年人參與金融市場的風險,使老年人獲取實實在在的金融福祉,實現養老資產的長期穩健與保值增值。

以法治引領養老金融制度發展。通過制定一系列金融領域的涉老法律法規,將保障老年人合法金融權益、促進老年人金融參與納入國家法治化軌道。持續完善和優化現有法律法規體系,加大老齡政策、金融政策、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性研究,從立法層面為養老金融服務發展提供保障,明確養老金融服務目標定位和發展方向,引導和激勵金融機構大膽探索、積極有序開展養老金融業務。同時,設定專門針對老年人金融參與的法律條款和專項規定作為基本依據和指導原則,鼓勵老年人在金融領域內多向發展,走出中國特色養老金融發展之路。

〔作者:劉志曉,系山東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山東省委黨校(山東行政學院)副教授〕

(責編:王珂園、王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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